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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

     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纪要》指出:目前,全国农村已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生产队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反映了亿万农民要求按照中国农村的实际状况来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强烈愿望。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各级党的领导应向干部和群众说明,我国农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是长期不变的,集体经济要建立生产责任制也是长期不变的。

1月2日

  1月2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要求从1982年起,用两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地对所有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工作,逐步地建设起一种又有民主,又有集中的领导体制;一支又红又专的职工队伍和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

同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共七章二十八条。其中规定:厂长对工厂生产经营活动行使统一指挥权;厂长要自觉接受和维护企业党委的领导,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1月10日

  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的《刘少奇选集》上卷(收入民主革命时期的重要著作)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下卷(收入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重要著作)于1985年12月出版。

1月11日

  中共中央发出《紧急通知》,传达了中央常委关于对一些干部走私贩私,贪污受贿,把大量国家财产窃为己有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采取紧急措施的指示。中央常委提出,对于这个严重毁坏党的威信,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全党一定要抓住不放,雷厉风行地加以解决。

  3月8日,根据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需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一些有关条款作了相应的补充和修改。

1月13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要求全党动手,认真落实“综合治理”的方针,务使社会风气、社会治安在年内有明显的好转。

1月15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沿海九省、市、自治区对外经济贸易工作座谈会纪要》,并发出通知。通知指出,正确处理沿海和内地的关系,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一个战略性问题。在新形势下,要发挥沿海地区的优势,加强对外经济贸易工作。

1月30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检查一次知识分子工作的通知》。《通知》肯定了我国知识分子在革命和建设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要求进一步消除对知识分子的偏见,真正做到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

2月12日

  中共中央转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纪要》,并发出通知指出:在整个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的历史时期中,统一战线仍然是我党的一大法宝。近三年来,我国八个民主党派共发展新成员三万五千多人,现共有七百多个地方组织,四千多个基层支部,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1月20日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4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

3月6日

  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原则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初步方案。按此方案,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将由现有的98个,裁减、合并为52个。会议决定:国务院设国务委员若干人,职位相当于国务院副总理级,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组成人员;设立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由国务院总理兼任主任。

4月13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决定》尖锐地指出:打击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进行反对腐化变质的斗争,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这场斗争必然是长期的持久的。此前的4月10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这一决定的会议上指出: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四项必要的保证,即:第一,体制改革;第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第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第四,整顿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包括坚持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在实现四个现代化过程中,我们要有两手,一手就是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一手就是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7月10日-24日

  中共中央召开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会议强调,新时期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加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和促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此,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从实际出发,加速制定一些新的法规,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现行法律适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8月17日

  中美两国政府就分步骤直到最后彻底解决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这个公报是继1972年中美两国政府发表上海公报和1979年建交公报之后,第三个有关中美关系的重要公报。

9月1日-11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

  邓小平致开幕词,第一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崭新的命题,他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

  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胡耀邦代表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作题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报告宣布,我们已经在指导思想上完成了拨乱反正的艰巨任务,在各条战线的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拨乱反正的重大胜利,实现了历史性的伟大转变。

  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到本世纪末,我国经济建设的总的奋斗目标是: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使全国工农业的年总产值翻两番,即由1980年的7100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28000亿元左右,使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大会通过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选出了新的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0月7日-16日

  我国向预定海域用潜艇在水下发射运载火箭获得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这一成就标志着中国运载火箭技术有了新的发展。

10月16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为贺龙同志彻底平反的决定》。

11月24日-12月11日

  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邓小平主持大会开幕式并在讲话中指出,我们的统一战线比过去任何时期更加扩大,是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前程远大,大有可为。我们一定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共同为开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为开创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11月26日-12月10日

  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彭真所作的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通过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关于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批准了赵紫阳总理《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等项法律;以及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等项决议。

12月20日-30日

  共青团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了新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选出了新一届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在31日举行的共青团十一届一中全会上,王兆国当选为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胡锦涛等6人当选为书记处书记。

12月30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理领导班子中“三种人”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对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这“三种人”,必须坚决把他们从领导班子中清理出去,调离要害部门和要害岗位。对清理出领导班子的“三种人”,应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给以改正错误、弃旧图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