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国情怀 / 建艺品格 / 时代风采

经个人自愿申请,班级评审小组认定,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建筑与艺术学院200名同学获得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3年10月20日前向学院反映。

联系地址:春晖楼713

联系电话:0311-87935257。

附件:建筑与艺术学院2022-2023学年励志奖学金公示名单https://pan.baidu.com/s/1DWFt3lEYSEKztkpCSRrZbg?pwd=6vs1 

2023年10年16日

建筑与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