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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依据《石家庄铁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2020年),为进一步规范推免工作,确保推免生选拔质量,结合我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荐选拔原则

   1.推免生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评价科学、程序透明的基础上,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潜质的考核,全面衡量学生综合素质,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2.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

   3.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已被录取的不得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的报名和考试。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推免工作,组成如下:

   组长:武勇

   副组长:刘瑞杰

   成员:带毕业班的辅导员、专业系主任、学生代表。

   三、申请条件

   1.申请推免资格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坚定的时代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高尚,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学位课和必修课成绩合格且正常考试不及格门数不超过2门;学位课和必修课正常考核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序在本专业前20%以内。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学院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全面综合考查,并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推免生。综合成绩包括学业成绩和奖励成绩,其中学业成绩所占比重为90%;奖励成绩包括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和所获荣誉称号,竞赛获奖和荣誉称号的认定以及折算分值如下,奖励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重为10%。

   3.奖励成绩

   奖励成绩由学科竞赛获奖和获荣誉称号组成,可以累计,10分封顶。

  (1)学科竞赛获奖(累计6分封顶)

   国际学科竞赛、全国一级专业学会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全国学科竞赛获奖,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全国二级专业学会或其他单位组织的全国学科竞赛获奖,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省厅级以上单位或省级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学生参加学科竞赛为多人结组时,只计前三名,第一、第二、第三名系数分别为1.0;0.8;0.5。

   学科竞赛分为本专业学科竞赛、非本专业学科竞赛,按照上述分值累加后,分别乘以1.0、0.8系数。

  (2)荣誉称号(累计6分封顶)

  荣誉称号奖励分数见下表:

荣誉称号

省级

厅(市、校)级

三好学生

4

2

优秀学生干部

3

1

优秀团员

3

1

优秀团干部

3

1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3

1

优秀青年志愿者

3

1

见义勇为奖

4

2

   四、推荐程序

   1.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下达的推免名额,以各院系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为依据,向各院系分配名额,适当兼顾本科招生培养、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等情况。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交学院。

   3.学院推免工作组对申请人资格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推荐推免生人选,额满为止,并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报研究生学院。

 

 

石家庄铁道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2020年3月31日